業界認證
 
業界認證
天然翡翠標誌

簡介


「天然翡翠標誌」計劃是由香港及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合辦,目的為確保香港除擁有「購物天堂」及「正版正貨」之美譽外,亦是購買「天然翡翠」必選地方。

 

此計劃由香港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附屬機構並已運作十年的「珠寶業鑑定有限公司」負責驗証工作,鑑定公司於二零零六年初,取得「香港政府認可處」頒發為認可檢定資格之鑑定所,所發出之鑑定証書全部符合國際認可標準。

 

參與「天然翡翠標誌」計劃之商號,其店內只可出售天然翡翠,並同意由商 會代表在店中抽取翡翠作鑑定之用。鑑定結果如全部符合標準者,商會將會頒發一個該年度之「天然翡翠標誌」給商號,以茲識別。

 

另外,商會亦會進行「天然翡翠標誌」計劃之宣傳活動,參與商號亦須繳「天然翡翠標誌」計劃之宣傳費用,不敷之數由兩商會支付。

 

        天然翡翠標誌

           

      香港            九龍

 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

               頒發


 

申請條件

  1. 申請「天然翡翠標誌」的商號必須在店鋪內售賣天然綠色翡翠, (店鋪內不能售賣及陳列任何處理翡翠、樹脂充填翡翠、染色翡翠或假翡翠)
  2. 申請商號須填寫由香港及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發給「申請表」及「規則及附例」各一份, 由負責人簽署及蓋章後交回商會
  3. 申請商號須繳付每年度之測試費用
  4. 申請商號須同意本會派員到申請店內抽取任何綠色翡翠玉件作鑑定測試之用, 測試玉件於鑑定後將獲發還(抽取件數按當年度規定去執行)
  5. 因保險理由, 被抽取之鑑定玉件, 經會方人員於申請店內將其密封,由申請商號按指定日期及時間交到鑑定公司作測試。 逾期或不按指示者, 須得鑑定公司同意協商再作安排, 否則視作自動放棄申請論
  6. 經香港及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玉器小組」審定後,鑑定結果全部符合天然翡翠認可計劃者將獲發給「天然翡翠標誌」一個。 標誌只可放置於申請表上所填寫之地址, 期間如會員停業退會者, 標誌需交回商會
  7. 倘鑑定結果中有處理翡翠、樹脂充填翡翠、染色翡翠或假翡翠, 即在一次抽驗五件玉器中, 其中有一件鑑定未符認可標準, 即非天然翡翠者, 則該申請商號須再被抽取同類玉器五件作測試, 而再次被抽取之玉器鑑定費用由申請商號支付, 而未符認可標準者, 申請商號將不獲發「天然翡翠標誌」
  8. 「天然翡翠標誌」之有效期為一年。 商會每年抽驗至少兩次每次五件, 符合認可標準者方可繼續持有標誌, 另外會方亦會作不定期抽驗, 而化驗費用則由商號支付, 以確保認可標準
  9. 如遇糾紛或投訴, 處理辦法如下: 參加商號如遇有顧客投訴時,被投訴的貨品交由「珠寶業鑑定有限公司」測試,而被投訴商號須支付測試費用,如測試結果顯示不是「天然翡翠」, 被投訴之商號須立刻十足收回貨品, 如被投訴三次或以上成立者,該商號之「天然翡翠標誌」資格立刻被終止, 及須交還該年度之「天然翡翠標誌」
  10. 商會將透過傳媒作廣泛宣傳「天然翡翠標誌」, 故凡申請標誌之商號需依商會規定繳付宣傳費用, 不敷之數由會方支付
  11. 倘違反上述任何規例, 商會可隨時收回所發之「天然翡翠標誌」
  12. 一切有關不符合認可標準而引起之訴訟, 會方不負上任何法律上之責任.商號同意賠償會方因由於上述有關之糾紛或訴訟所承受之一切損失及費用
  13. 「天然翡翠標誌」為香港及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所擁有, 會方有權隨時收回或更改設計。
  14. 商會對上述「規則及附例」有最終決定權及修改權

天然翡翠標誌申請表 (2019年更新)